七零养崽:被军婚老公宠上天

第55章 做饭光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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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七零养崽:被军婚老公宠上天
作者:
秋水盈盈
本章字数:
5038
更新时间:
2025-03-08

倒是封母在惊讶了一番后,笑着道:“会做饭好,哪天留他自己在家了,不至于饿着。你们不记得了,你们小的时候,我带你们去走亲戚,留你们爹自己在家,我们早上离开,傍晚才回家,人家自己在家里整整饿了一天。”

“哈哈哈哈。”

封父捣了捣她的胳膊:“都多久的事了,还提起来干嘛?”

“我就是想让儿子们知道自己会做饭是好事。再说,两口子嘛,其实谁做饭,谁刷锅洗碗都不重要,主要是两个人能一心一意为这个家就行。”

宋初暖不得不承认,这个婆婆很明事理,不会挑拨儿子和儿媳妇的关系,非常顾大局。

饭后,封北宇还是不敢相信封北彦会亲自下厨,还刷锅洗碗。

可封北彦用实际行动向他证明了这一点。

封母想帮他,他不让:“娘,你们都忙了半天,歇会儿。”

宋初暖要来帮忙,也被他阻止了:“媳妇做饭辛苦了,你也歇着。”

封北宇吃完饭后,正坐在板凳上用从柴火棒剔牙,不经意间接收到了封北彦递过来的眼刀子,赶紧丢下了柴火棒,帮着封北彦一起收拾碗筷了。

他不理解啊,刚才他娘和三嫂都想帮忙,都被三哥阻止了,为什么偏偏要奴役他?

他干了大半天的活儿,也很累啊。

算了,反正他是精壮小伙子,不要计较那么多就行了。

他们把碗拿到了院子里,封北宇一边洗碗,一边感叹。

“想不到三哥在嫂子变好后,也能变化这么多。”

封北彦笑了笑:“等你娶了媳妇,兴许就能明白。哦,不是,可能你娶了媳妇,也明白不了。”

“啥意思?”

“自己体会。”

“啥?”

一锅兔子肉一顿没吃完,宋初暖盛出一些,给宋父送了过去。

回来时,在街上遇到了大队长,大队长把昨天=关于那个婴儿的事,跟宋初暖说了一下。

“原来柳香茹他弟媳前面有两个闺女,这次生了一对龙凤胎,他们不想养女孩,生怕养女孩会耽误他们照顾男孩,还为了节省家里的粮食给男孩吃,就把女孩送了出来。要说起来,他们家的粮食也够吃,他们就是想让男孩吃的好点,只能舍弃女孩,就等于把女孩的口粮都给了男孩。”

宋初暖听完,忍不住一阵唏嘘。

大队长又道:“我己经把事情告诉了他们大队的大队长,那个大队长己经警告过他们了,他们要是再敢把孩子送出去,或者卖掉孩子,就报公安处理。”

回到家里后,封北彦正在院子里的蔬菜搭菜架。

本来黄瓜豆角的苗刚长出来不久,不用这么早就搭菜架。

但他想趁着自己在家把这些活儿都做完,就不用媳妇再动手了。

豆角和黄瓜的菜架好搭,先在家里的一堆柴火里,找到粗细长短比较合适的木棍,把木棍插到菜苗旁边的土里,两根棍子在上方交叉,交叉处用绳子绑好。

等黄瓜或者豆角的菜苗长高一些,等黄瓜长出了丝曼,丝曼就会缠在棍子上,牵引着黄瓜藤蔓一步步往上爬,豆角这会整根藤缠在木棍上。

家里还种着丝瓜,丝瓜需要搭一个大一点的瓜架,类似于一个用粗细木棍搭建起来的小棚子。

夏天,丝瓜藤爬满菜架后,还可以在丝瓜架下乘凉呢。

封北彦干活的时候,宋初暖一首在旁边给他打下手。

夫妻搭配,干活儿不累。

第二天,一家西口又去了县城,先到照相馆把洗好的照片拿了,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日常必需品,吃的用的都有。

快到晌午的时候,宋初暖想在供销社买了菜回家自己做饭,封北彦提议一家西口去了国营饭店吃。

“我知道我媳妇做的饭好吃,但今天就不要亲自动手了,只要负责吃就行了。”

在饭店里吃饭虽然花钱多,但能体会到被服务的感觉,给生活了增加了仪式感。

大宝二宝对县城的一切事物都保持着新鲜感,嚷道:“娘,我们就听爹的,去国营饭店吧。”

宋初暖笑了笑,就算她告诉他们黑市好玩,他们也会嚷着去的。

“行,我们去国营饭店,出发!”

宋初暖对国营饭店并不陌生,因为原主以前总爱到这里来吃饭。

她自己的工资花完了,就拿着封北彦的津贴肆意挥霍。

每次来吃饭的时候,她专挑贵的点,什么都没有她自己吃好喝好重要。

大宝二宝一年也来不了这里一次,一进门就闻到了做饭时香香的味道。

一个个张大了小嘴。

“哇,太好闻了,我肚肚饿了,要吃饭饭。”大宝道。

窗口的小黑板上写着菜单和价格。

他们点了一份红烧肉,一条红烧鱼,一份酱排骨,炒豆角,外加米饭。

他们刚点完菜,宋初暖看到了一个既熟悉有厌恶的人走了进来,正是宋明峰。

和他在一起的,是一个看起来十八九岁的女孩。

女孩编着两根麻花辫子,穿着格子布拉吉,加上踩着小皮鞋,显然是个城里妞。

宋初暖看他们一眼,就扭过了头。

宋大伯家的人,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,不搭理就好。

宋明峰大概也是看到她了,故意坐在了他们对面的桌位,想要炫耀他的本事,能找到城里女孩处对象。

宋初暖对此嗤之以鼻,安心吃自己的饭,管其他人怎么样。

只要不冒犯她就行。

饭菜做好后,需要客人亲自去窗口取餐。

宋初暖陪着孩子,封北彦把饭菜一样一样端过来。

大宝二宝扒起饭来,就跟两只小猪仔似的。

宋初暖一边吃饭,一边瞧着两个孩子努力埋头干饭,他们小腮帮子鼓鼓囊囊的,越瞧越可爱。

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能肉眼可见两个孩子脸上和身上都长肉了,皮肤也白了不少。

“媳妇,你快吃,己经剔过鱼刺了。”

只见旁边有一双筷子伸过来,将一块鱼肉放在了她的碗里。

“嗯,你自己也吃。”

他们自己吃的同时,还帮孩子们剔好了鱼刺,避免他们被鱼刺扎到。

他们这边正吃着饭,突然从对面传来了争吵声。

“宋明峰,你怎么又没带钱票?每次都是忘记,你请我吃饭,让我一个女同志付钱票,你好意思吗?”

宋明峰看似一脸焦急和窘态。

“萍萍,你听我说,我真的忘记带了,你先垫上,我下次见面就还给你。你相信我,谁要是骗你,谁天打雷劈。”死你。

叫萍萍的女孩无奈地看他一眼:“那行吧,只有这次了,下次你一定要自己带钱票,还要把之前的还一半给我。不然,我就不来了,还要跟你分手。”

“放心,我一定带,我们家不差钱,就这点钱我还真不放在眼里。萍萍,等你嫁到我们家,我们家的钱随便你怎么花。”

女孩三言两语就被哄住了,乖乖地去窗口点菜付钱。

宋明峰则优哉游哉地,坐在位置上翘着二郎腿等候。

目光还时不时瞟向宋初暖这边,他宋家的那几间大瓦房,很快就要成自己的。

等他们的菜上了桌,刚动筷子,宋锦月居然也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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